东海公告
东海期货--关于上期所2603系列期权合约到期相关事宜的特别提示
日期:2026-02-12

尊敬的客户:

为确保期权合约到期日行权和履约的顺利进行,您应在参与期权交易前充分了解期权的行权和履约的规则和相关风险,审慎决定是否在期权合约到期日持有相关期权合约并参与相关期权合约的行权和履约。现就期权合约到期日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上期所2603系列期权合约的到期日为2026年2月13日

二、期权买方申请行权或按交易所规则符合行权的持仓,应在2026年2月13日15:00前在期货账户准备行权所需的足额可用资金。

三、期权买方持仓符合行权条件且未提出弃权的,视为提出行权,由交易所自动行权,期权卖方有履约义务。

四、期权买方若不同意按照交易所规则自动行权的,需在期权合约到期前平仓申报弃权15:00之后如实值合约存在未成交的平仓委托,可能导致该合约被交易所自动行权,风险将由客户自行承担。到期日15:00之后,我司不再接受会服行权或放弃操作委托。

五、为配合交易所到期日期权合约的行权和履约工作,期权买方客户对未挂平仓单的持仓可以到期日15:15之前客户端提交行权或放弃申请。

请您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交易顺利。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6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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