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公告
东海期货--关于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期货期权行权、履约的公告
日期:2017-03-29


各位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关于豆粕期货期权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豆粕期权合约自2017331日(星期五)0900起上市交易,针对已在本公司开通大商所期权交易权限的客户,现将豆粕期货期权行权与履约要求公告如下:


一、豆粕期货期权行权与履约要求

客户可以自行通过交易客户端、委托本公司代为提交行权申请的方式下达行权指令,不同行权方式适用业务类型以及申请时间具体要求如下:

1)客户自行通过交易客户端提交行权申请的具体要求

客户在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交易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时间)可以自行通过交易客户端提交行权或取消自动行权申请。当客户不能通过交易客户端下达行权指令时,可通过电话委托、书面《行权申请表》(详见附件1)等应急方式向所在营业部下达行权指令。


2)客户委托本公司代为提交行权申请的具体要求

根据大商所的要求,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客户提出双向期权持仓对冲申请、行权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申请、履约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申请,以及到期日收盘后客户提出的行权申请、到期日收盘后取消自动行权申请、双向期权持仓对冲申请、行权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申请,无法通过交易客户端自行完成,需委托本公司通过会员服务系统(以下简称“会服系统”)完成操作。客户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行权申请表》的方式向所在营业部下达行权指令,具体申请时间详见下表:


业务类型

申请时间

到期日收盘后的行权申请

到期日 15:00-15:10

到期日收盘后取消自动行权申请

到期日 15:00-15:10

双向期权持仓对冲申请

交易时间以及到期15:00-15:10

行权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申请

交易时间以及到期15:00-15:10

履约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申请

交易时间

备注:1.公司在交易所规定基础上,适当提前上述业务类型的到期日申请时间,以保证在会服系统顺利完成客户批量申请操作。

2.若调整上述业务类型到期日申请时间的,公司将另行通知,请客户密切关注公司公告、通知。













客户于到期日超过15:10向本公司提交上述申请或在交易日未预留公司足够操作时间,导致公司无法向会服系统提交操作的,客户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风险揭示

客户请认真阅读大商所及本公司关于期权行权、履约的规则并严格遵守,密切关注大商所和本公司官网关于期权行权、履约的通知、公告,尤需关注本公司与大商所关于到期日豆粕期货期权行权申请时间的差异等,本公司不承担因客户不熟悉行权规则所导致的全部后果。


三、咨询服务

客户对大商所豆粕期货期权行权、履约有任何疑义,可与所在营业部沟通咨询,也可拨打热线电话95531/400-8888588咨询。

特此通知。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在线客服 95531/400-8888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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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