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8月3日起,上证50 (IH)、中证500( IC)、沪深300(IF)三大合约无论买入卖出或撤单都将收取:每笔一元的申报费。
自2015年8月3日起,对从事股指期货套利、投机交易的客户,单个合约每日报撤单行为超过400次、每日自成交行为超过5次的,认定为“异常交易行为”。
持仓限额:上证50单边持仓限额1200手,中证500单边持仓限额1200手,沪深300单边持仓限额5000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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