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交易所规则,现将各交易所2110期权合约(中金所IO2109)的到期日提示如下:
一、郑州商品交易所
PTA2110(PTA2110)、甲醇2110(MA2110)、动力煤2110(ZC2110)期权合约的到期日和最后交易日为2021年9月3日。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
铁矿石2110(I2110)、聚丙烯2110(PP2110)、聚乙烯2110(L2110)、液化石油气2110(PG2110)、聚氯乙烯2110(V2110)、棕榈油2110(P2110)期权合约的到期日和最后交易日为2021年9月7日。
三、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沪深300股指期权(IO2109月份合约)的到期日和最后交易日为2021年9月17日。
四、上海期货交易所
铜2110(CU2110)、黄金2110(AU2110)、铝2110(AL2110)、锌2110(ZN2110)、天胶2110(RU2110)期权合约的到期日和最后交易日为2021年9月24日。
五、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原油2110(SC2110)期权合约的到期日和最后交易日为2021年9月3日。
请客户关注账户中上述合约的持仓情况,并根据交易所规则及我公司有关期权行权、履约的要求处理好期权持仓,做好资金和持仓检查,妥善处理行权以及行权后的期货持仓。
特此通知。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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