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
- 互联网开户风险揭示
- 居间客户风险揭示
- 开户告客户书
- 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揭示
- 配资业务风险揭示
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
市场风险莫测 务请谨慎从事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现向您提供本《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本说明书所称期货交易,是指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进行的以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您应当遵循“买卖自负”的金融市场原则,理解期货合约交易与期权合约交易的全部交易规则,认识期货交易风险,根据相关市场信息理性判断、自主决策,并自行承担交易结果,不得以不符合适当性标准或期货公司未充分揭示风险为由拒绝承担期货交易的履约、违约及其他相关责任。
您在考虑是否进行期货交易时,应当明确以下几点:
一、您应当充分了解到,期货合约交易采取保证金交易方式,具有杠杆性,带有高度的风险。相对较小的市场波动,可能使您产生巨大亏损,损失的总额可能超过您存放在期货公司的全部初始保证金以及追加保证金。期权合约交易采取权利金和保证金的交易方式,如您购买期权合约可能没有任何收益,甚至损失全部投资;如您卖出期权合约,您可能发生巨额损失,这一损失可能远大于该期权的权利金,并可能超过您存放在期货公司的全部初始保证金以及追加保证金。
二、您应当充分了解到,假如市场走势对您不利导致您的账户保证金不足时,您应当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的约定追加保证金或采取自行平仓措施,否则您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将可能在亏损的情况下被强行平仓,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三、您必须认真阅读并遵守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的业务规则,如您无法满足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业务规则规定的要求,您所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将可能根据有关规则被强行平仓,您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四、您应当充分了解到,在因市场行情波动剧烈出现单边涨跌停价格、投资者缺乏投资兴趣、流动性的变化或其他因素给某些合约市场的流动性、有效性、持续性等带来不利影响时,您可能会难以或无法将持有的未平仓期货合约或期权合约平仓。如出现这类情况,您的所有保证金有可能无法弥补全部损失,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
五、您应当充分了解到,由于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您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可能无法继续持有,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
六、您应当充分了解到,交易所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授权可能会对期货合约或期权合约的交易和行权(履约)进行一些限制。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需要暂停期货合约或期权合约交易,如果标的期货合约暂停交易,对应期权合约交易也将暂停交易。
七、您应当充分了解到,由于非期货交易所或者期货公司所能控制的原因,例如:地震、水灾、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者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故障等,可能造成您的指令无法成交或者无法全部成交,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八、您应当充分了解到,在期货交易中,所有的交易结果须以当日交易所或结算机构的结算数据为依据。如您利用盘中即时回报的交易结果作进一步的交易,您可能会承担额外的风险。
九、您应当充分了解到,如交易所因故无法及时完成结算,您可能会承担一定的风险。
十、您应当充分了解到,期货合约交易可能面临平仓、交割等几种后果,您到时未平仓或参与交割不符合期货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需要承担被强行平仓或交割违约的风险。
十一、您应当充分了解到,期权合约交易可能面临平仓、行权或期权到期放弃等几种后果,您应当熟知交易所期权平仓、行权的规则和程序,特别是有关实值期权到期自动行权,虚值期权到期自动放弃的交易规则,妥善处理期权持仓。如您买入期权,行权应该在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如您卖出期权,则需要按照交易所规则承担履约责任。行权或履约后,您将获得标的期货合约,同时应当承担标的期货合约的保证金责任。
十二、您应当充分了解到,“套期保值”交易同投机交易一样,同样面临价格波动引起的风险。
十三、您应当充分了解到,如果您未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的规定,将可能会影响您的期货保证金的安全性。
十四、您应当充分了解到,如果您未如实申报账户的实际控制关系或在期货交易所调查时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可能导致期货交易所对您账户采取一定的监管措施,您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十五、您应当充分了解到,利用互联网进行期货交易时将存在但不限于以下风险,您将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一)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及其它因素,可能导致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使您的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情况;
(二)由于网上交易系统存在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等攻击的可能性,由此可能导致交易系统故障,使交易无法进行及行情信息出现错误或延迟;
(三)由于互联网上的数据传输可能因通信等原因出现延迟、中断、数据错误或不完全,从而使网上交易及行情出现延迟、中断、数据错误或不完全;
(四)由于您未充分了解期货交易及行情软件的实际功能、信息来源、固有缺陷和使用风险,导致您对软件使用不当,造成决策和操作失误;
(五)您的网络终端设备及软件系统与期货公司所提供的网上交易系统不兼容,可能导致无法下达委托或委托失败;
(六)如果您缺乏网上交易经验,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交易失败或交易失误;
(七)您的密码失密或被盗用。
十六、您应当充分了解到,从事期货交易您应当承担的所有手续费和相关税费的明确解释。
十七、您应当充分了解到,如果您参与《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特定品种期货交易,支付的与本合同、期货合约等相关的款项涉及货币兑换的,您将承担汇率波动风险。
本《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无法揭示从事期货交易的所有风险和有关期货市场的全部情形。您在入市交易之前,应当全面了解期货交易法律法规、期货交易所及期货公司的业务规则,全面评估自身的经济实力、产品认知能力、风险控制能力、生理及心理承受能力(仅对自然人客户而言)等,审慎决定是否参与期货交易。
以 上《 期 货 交 易 风 险 说 明 书 》 的 各 项 内 容 ,本 人/单位 已 阅 读 并 完 全 理 解 。
互联网开户风险揭示
尊敬的客户:
如果您选择互联网开户方式在我司开户,请知晓并确认:
1、我司依据申请向您发放数字证书,您凭有效的数字证书登陆东海期货互联网开户系统、签署开户相关协议并办理开户。
2、为避免他人冒名开户损害您的合法权益,我司将在视频验证环节与您进行视频互动,核实您的身份以及开户相关手续的办理情况,请配合我司相关人员完成视频验证。
3、在您通过数字证书签署开户协议后,我司将对您提供的开户申请资料进行后续审核,如对您的身份及所提供的材料存疑,我司可能中止您的互联网开户流程,相关申请资料不予退回。
4、您同意《数字证书用户责任书》的相关内容,知晓互联网开户可能面临的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开户成功后,我司将及时向您发送短信,告知您的网上交易初始交易密码、银期转账初始密码、登录"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查询系统的初始密码、行情密码等,除行情密码不可修改外,请您在收到网上交易初始交易密码、银期转账初始密码后立即修改并妥善保管。
6、如果您无法通过互联网开户方式进行开户,请前往我司营业部办理临柜开户或拨打我司服务热线95531、400-8888-588与我司工作人员联系。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告客户书
尊敬的客户: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海期货”)现就居间人相关事宜向您作如下告知:
1.居间人不是东海期货的员工,也不是期货经纪合同的当事人,仅是独立于东海期货和客户的第三方,在东海期货与客户签订期货经纪合同时起媒介作用,独立承担基于居间关系所产生的民事责任。东海期货按照居间合同的约定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2.居间人无权代理东海期货或客户签订《期货经纪合同》,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代客理财,不得接受客户委托代理下单、代理资金调拨、代签交易结算单。
3.居间人在从事居间活动时,不得以东海期货的名义设立服务网点或提供集中交易的场地,不得向客户隐瞒自己的居间身份,不得隐瞒或夸大期货投资的风险或收益,不得诱导客户参与期货交易,不得向客户做任何盈利保证或风险担保的承诺,不得利用居间身份变相非法集资或融资。
居间人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与东海期货无关,您通过居间人的任何委托代理行为产生的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您签署的本《告客户书》为您与东海期货签署的《期货经纪合同》的补充文件,与《期货经纪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告客户书》东海期货已经向本人/单位出示并说明,本人/单位已阅读并完全理解。本人/单位承诺:签署《告客户书》代表本人/单位已知晓与居间人的居间关系,确认系通过该居间人介绍给贵公司的客户,居间人在开户前不存在上述2、3规定的禁止性行为,本人/单位在居间人展业期间不会委托居间人从事上述禁止性事项,发现居间人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及时反馈给贵公司。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互联网开户告客户书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选择东海期货通过互联网方式开立期货账户,现将开户、交易相关服务事项告知如下:
一、开户网址及服务电话
1、http://www.qh168.com.cn/为我公司官方网站,https://dhqh.cfmmc.com/为我公司统一用于办理互联网开户业务的网站,95531、4008888588为我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您可登录以上网站、通过以上服务电话或到我公司营业部咨询、办理有关业务。
2、您成功提交开户申请并不等同于期货账户开通。您可在成功提交开户申请后下一个交易日或收到短信通知后登录网上开户系统查看。
3、如果您无法通过互联网开户方式进行开户,请前往我司营业部办理临柜开户。
二、软件下载及相关密码
1、账户开通成功后,您可以通过我司官网的“软件下载”栏目(http://www.qh168.com.cn/index.aspx?cat_code=HangQingRuanJian&one=y)下载相关软件进行交易。
2、您网上交易初始交易密码、银期转账初始密码、登录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查询系统账号密码,我司将会短信通知您;同时,我公司为您默认开通博易大师行情,其中登录博易大师行情系统的账号及密码均为8888。
另外,请您特别知晓:交易密码是在登录交易程序时使用,银期转账初始密码是在您开通银期转账业务和操作银期出入金时使用。除行情密码不可修改外,请您在收到网上交易初始交易密码、银期转账初始密码后立即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并修改初始交易密码、银期转账初始密码,并妥善保管。
3、如您在登录或使用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拨打我公司电话95531、4008888588或与开户营业部联系。
三、交易账单查询
1、您可以通过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查询系统(http://www.cfmmc.com/)查询您的交易结果、账户资金情况及其他通知事项(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的查询系统的用户名为0083+您的客户账号,密码我司将会短信通知您)。
2、您还可以通过登录我公司交易系统查询您的交易结果、账户资金情况及相关通知事项。
3、关于上述账单查询方式的具体操作及账单解读,您可以通过我公司网站“客服中心”栏目下的“自助服务—账单查询”栏目(http://www.qh168.com.cn/index.aspx?cat_code=ZhangDanChaXun&one=y)进行了解。
四、银期转账及签约
在您完成网上开户流程后,您还需前往与我公司建立了保证金存管合作关系的银行行柜台或通过银行网银办理银期转账签约手续。具体签约流程可通过我公司网站客服中心”下的“资金存取”栏目(http://www.qh168.com.cn/index.aspx?cat_code=YinQiZhuanZhang&one=y)进行了解。
我公司在银行的银期代码为:
银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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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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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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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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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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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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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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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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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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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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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期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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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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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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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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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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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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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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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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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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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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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目前办理银期业务无需提供机构代码;
五、通知事项查询
1、请您密切关注我公司网站“东海公告”栏目(http://www.qh168.com.cn/index.aspx?cat_code=GongGao),及时了解有关交易、保证金等的最新通知事项。您还可以通过我公司各营业网点柜台了解相关通知事项(营业部网点联系地址等信息在我公司网站 “营业网点”栏目查询)。
2、您的期货交易编码请通过交易系统或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查询系统“基本信息”栏进行查询。
六、相关咨询、服务和研究报告
1、您有任何疑问或咨询,可拨打我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531或400-8888-588。
2、您也可以通过我公司网站“专家在线”栏目(http://www.qh168.com.cn/index.aspx?cat_code=ZhuanJiaOnline&one=y)在线提问。3、您可以通过我公司网站“研究资讯”栏目(http://www.qh168.com.cn/index.aspx?cat_code=jichubaogao&one=y)查看我公司发布的资讯及研究报告等。我公司所有评论及分析均不构成交易指导或买卖建议,仅供参考,如您据此类信息操作,一切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七、风险揭示
1、请您注意识别和防范,务必通过我公司指定网站申请互联网开户,避免轻信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发布的虚假信息,避免账号、密码、联系电话以及数字证书等个人信息泄露,否则因此导致的个人信息泄露、财产损失等风险将由您自行承担。
2、由于互联网开户是通过互联网技术和电脑技术来实现的,这些技术存在着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的可能,同时互联网技术、电脑技术和相关软件具有存在缺陷的可能。我司依据申请向您发放数字证书,您凭有效的数字证书登陆东海期货互联网开户系统、签署开户相关协议并办理开户。如果用于证实客户身份的数字证书和密码被窃取,他人有可能仿冒客户身份在互联网上办理互联网开户等业务从而给您造成损失。您同意《数字证书用户责任书》的相关内容,知晓互联网开户可能面临的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在您通过数字证书签署开户协议后,我司将对您提供的开户申请资料进行后续审核,如对您的身份及所提供的材料存疑,我司可能中止您的互联网开户流程,相关申请资料不予退回。由于您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填制或确认的申请表所载信息引起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虚假身份、冒用他人身份、隐瞒有关信息、遗漏有关信息等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开户失败、账户被限制使用等)将由您自行承担。
4、您在使用互联网开户服务过程中的数据传输可能因通信繁忙出现延迟,或因其它原因出现中断、停顿或数据错误,从而使得互联网开户服务出现延迟、停顿或中断。请您务必按照我公司指定的互联网开户网址提交姓名、身份证号、卡号、密码等验证信息,避免因通过仿冒网站、非法网站等泄露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而遭受损失。
5、为避免他人冒名开户损害您的合法权益,我司将在视频验证环节与您进行视频互动,核实您的身份以及开户相关手续的办理情况,请配合我司相关人员完成视频验证。
6、上述所列示的风险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互联网开户的所有风险因素,请您在选择使用我公司数字证书服务进行互联网开户前,还应认真阅读并理解所有相关的法规规则,对互联网开户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完全了解和掌握。
八、投诉(信访)方式及途径
1、公司总部投诉(信访)电话:95531/400-8888588 -2“期货业务”-3“期货投诉建议”
2、网站投诉(信访):您可通过我公司网站“客服中心”下的“投诉建议”栏目(http://www.qh168.com.cn/index.aspx?cat_code=TouSu&one=y)提交您的投诉
3、网站在线客服投诉(信访):“在线客服”
4、公司营业网点:“营业网点”
5、电子邮件投诉(信访):95531-2@dh168.com.cn
6、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25,27,29号常州投资广场9F运营部 邮编:213003。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揭示书
市场风险莫测 务请谨慎从事
尊敬的客户:
如您参与我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请确认并知晓: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及中国期货业协会的相关规定,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期货公司”或“管理人”)已取得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资格。为使您更好地了解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现向您提供本《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慎重决定是否参与期货资产管理业务。
一、在参与资产管理业务前,请您务必了解有关资产管理业务的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业务特点、风险收益特征等内容,请您必须了解期货公司是否具备资产管理业务的资格,并认真听取期货公司对相关业务规则和资产管理合同内容的讲解。
二、在参与资产管理业务前,请您综合考虑自身的资产与收入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确信自身有承担参与资产管理业务所面临投资风险和损失的能力,审慎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资产管理投资策略。
三、请您了解参与资产管理业务通常具有的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特定风险、信用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及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技术风险、操作风险、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等。
(一)市场风险是指,投资品种的价格因受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影响引起波动,导致收益水平变化而产生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对资本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资产管理业务的收益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
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受其影响,资产管理业务的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发生变化,从而对收益产生影响。
3、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变动而导致的资产价格和资产利息的损益。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导致证券、期货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使资产管理业务收益水平随之发生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4、购买力风险
投资者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因为通货膨胀的影响而导致购买力下降,从而使投资者的实际收益下降。
5、衍生品风险
由于金融衍生品具有杠杆效应且价格波动剧烈,会放大收益或损失,在某些情况下甚至会导致投资亏损高于初始投资金额。
(二)管理风险是指,在资产管理计划运作过程中,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获取和对经济形势、金融市场价格走势的判断,如管理人判断有误、获取信息不全、或对投资工具使用不当等可能会导致其精选出的投资品种的业绩表现不一定持续优于其他投资品种。
(三)流动性风险是指,委托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者转变成现金会对资产价格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四)信用风险包含交易品种的信用风险与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交易品种的信用风险是指,投资于公司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存在着发行人不能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风险;此外,当发行人信用评级降低时,资产管理业务所投资的债券可能面临价格下跌风险。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约,或在交易期间未如约支付已借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将使资产管理业务面临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在期货市场中,期货交易所负有的担保履约责任使得信用风险发生的概率较小。
(五)信息传递风险是指,管理人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进行本资产管理计划的信息披露。委托人应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及时查询。如委托人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委托人无法及时了解本资管计划信息,并影响委托人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委托人自行承担。委托人预留在管理人处的联系方式应真实有效,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管理人,如委托人未及时通知,可能导致管理人在需要时无法及时与委托人取得联系,并可能会影响委托人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六)技术风险是指,在资产管理业务的日常交易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管理人、托管人、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等。
(七)操作风险是指,管理人、托管人、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等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风险。
(八)不可抗力风险是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期货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委托资产的损失,从而带来风险。
四、请您特别关注投资期货类品种具有的特定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保证金交易方式可能导致投资损失大于委托资产价值的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交易所暂停某合约的交易、修改交易规则或采取紧急措施等原因,导致未平仓合约可能无法平仓或现有持仓无法继续持有的风险。
五、如您购买我公司分级产品,请您特别关注分级产品的特定风险,即分级产品持有人风险。由于本产品采用分级运作的投资方式,将资产按照一定比例划分为优先级份额和进取级份额,优先级份额的持有人获取约定预期年化收益,进取级份额的持有人获取扣除优先级份额持有人获取的预期收益后的产品收益,这种产品特征可能给持有人带来新的风险:就优先级份额的持有人来讲,优先级份额的主要特定风险是流动性风险。此外,风险控制条款的设立并不是优先级本金或收益的保证,当资产组合进入清算程序后,由于冲击成本的存在,清盘后计划份额净值可能跌破止损线,优先级持有人可能面临无法保证本金和预期收益的风险,此类风险完全由优先级份额委托人承担,资产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优先级份额委托人还面临进取级份额委托人在触及预警线时不能或不愿追加资金的风险,此类风险完全由优先级委托人承担,资产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就进取级份额委托人来讲,进取级份额的主要特定风险是份额劣后参与收益分配的风险。进取级份额通过对优先级份额预期收益优先分配权的让渡,获取全部超额收益分配权。在此过程中,进取级份额的预期收益与风险都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放大。在本计划的主要投资市场的投资环境严重恶化,本计划的资产净值出现严重损失的情况下,进取级份额的财产净值损失率将显著超出本计划的总体财产净值损失率。
六、合同虽然约定了一定的止损比例,但由于持仓品种价格可能持续向不利方向变动、持仓品种因市场剧烈波动导致不能平仓等原因,委托资产亏损存在超出该止损比例的风险。
七、参与资产管理业务的资产损失由您自行承担,期货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对您作出取得最低收益或分担损失的承诺或担保。
八、您在参与资产管理业务前,已了解资产管理业务的基础知识、业务特点、风险收益特征等内容,并已认真听取管理人对相关业务规则和资产管理合同内容的讲解。无论参与资产管理业务是否获利,您都需要按约支付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会对您的账户权益产生影响。
九、在委托期间,期货公司在一定条件下存在变更投资经理人选的可能,会对资产管理投资策略的执行产生影响。
十、管理人因停业、解散、撤销、破产,或者被监管部门撤销相关业务资格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可能导致委托资产的损失,从而带来风险。
十一、期货公司既往的资产管理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期货公司介绍的预期收益仅供您参考,不构成对委托资产可能收益的承诺或暗示。
十二、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客户参与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所面临的全部风险和可能导致客户资产损失的所有因素。投资者在参与资产管理业务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相关业务规则、《资产管理合同》及本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资产管理业务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期货配资业务风险揭示
尊敬的客户:
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防范期货配资业务风险的通知》和中国期货业协会下发的《关于加强期货市场投资者教育工作、防范期货配资业务风险的通知》的要求,我司特向您揭示如下风险:
(一)配资公司主体不合格风险:配资公司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定登记的范围多为投资咨询、投资管理或管理咨询等,未取得任何金融业务许可牌照,属于超越经营范围从事资金借贷业务,在配资业务纠纷发生时可能造成投资者维权困难。
(二)配资交易账户风险:配资业务多以配资公司控制的个人名义在期货公司开立期货交易账户,并将账户提供给投资者使用,投资者不享有账户的最终控制权。
(三)投资者的资金风险:配资业务主要以收取高额资金使用费为目的,按照一定比例提供相应的资金供投资者进行期货交易。利用配资手段进行期货交易放大杠杆比例,加大投资者资金风险;同时投资者资金被配资公司控制,存在被侵吞、携款潜逃、违规平仓等风险,安全性未能得到保障。
(四)配资过程中的交易风险:配资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对客户交易账户实施风险控制,亏损达到一定比例时对其进行平仓或要求追加保证金,以保证配资公司自身资金不受损失。
(五)监管风险:配资账户交易方式多为日内交易,一旦配置资金流入市场,可能扰乱期货市场秩序,监管部门(中国证监会、期货交易所)将加强市场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
(六)我司严禁公司全体员工以任何方式参与配资业务、直接或间接引导客户进行配资交易。我司员工如引导您参与配资交易,均属于其个人行为,请您拒绝参与并请拨打95531向我司举报。如您执意参加此类交易,我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上述内容可能无法涵盖配资业务带来的全部风险和危害,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共同维护期货市场秩序,请您务必提高防范意识,远离配资业务给您带来的危害及风险,同时按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期货公司做好相关工作。